所得税国际化与中国所得税的改革:
所得税改革是当今世界税制改革的热门话题,也是中国当前财税理论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从世界所得税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所得税国际化的潮流势不可挡:所得税减税改革波及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明显下降并达到国际趋同;发达国家仍保持所得税主体地位,发展中国家所得税地位明显上升,税制结构出现了国际趋同;社会保障税得以普遍开征,各国所得税体系日趋完善;所得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所得税国际协调不断增强。从中国所得税发展的状况来看,虽然经历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改革,所得税国际化程度有所提高,所得税地位有所增强,但是,所得税收体系仍不完善,所得税主体税种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所得税的调控功能亟需加强;企业所得税刚刚统一,还未付诸实施,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需要改进,各项具体制度要素需要进一步调整;社会保障缴费虽已经有地税机关代征,但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仍处于众说纷纭之中。
税收国际协调的主要形式:
税收国际协调的主要形式为税制改革、税收宣言、税收协定、区域协调和国际组织协调。 (1)税制改革是特定主权国家通过改革本国税制,使国内税制适应税收国际潮流,促进国际经贸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降低税率、扩大税基为主要特征,席卷全球的税制改革,就是各国适应税制变化潮流的一种主动性税收国际协调。特点是单方面行为,自主性税收协调,不直接涉及具体对应的国家税收关系。
(2)税收宣言是几个国家联合宣布一项税收政策的主张。例如,亚太经济合作部长会议(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APEC)2001年在上海召开了第9次各国领导人会议,宣称"在APEC区域内对电子交易暂不征收关税"。特点是简单、明了地表明有关国家的原则、立场。
(3)国际税收协定是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分配税收管辖权及进行税收合作的规范。通过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协调税收国际关系是当前世界各国处理税收关系的普遍做法,特点是尊重缔约国双方的税收管辖权,尊重缔约国各自的税制现状。
(4)区域协调是特定经济区域内的成员国采取统一的税收行动。例如,欧盟已经在区域内取消关税,对外采取统一关税。成员国的国内税制也大体相同。特点是区域内的多边、区域外的一致形式。
(5)国际组织协调是通过权威性的国际组织,指导、规范和协调各国税收关系,将来,还可能存在国际组织的税款征收。特点是国际性和成员国部分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丧失。上述5种主要形式表现了税收国际协调的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