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人的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类的税率如下:
一.烟
1.卷烟
1.1甲类卷烟 56%+0.003/支
1.2乙类卷烟 36%+0.003/支
1.3批发环节 11%+0.005/支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0%+0.5/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吨
3.啤酒
3.1甲类啤酒 250/吨
3.2乙类啤酒 220/吨
4.其他酒 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52/升
2.柴油1.2/升
3.航空煤油1.2/升
4.石脑油1.52/升
5.溶剂油1.52/升
6.润滑油1.52/升
7.燃料油1.2/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250毫升以内的(含250毫升)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八.小汽车
1.乘用汽车
1.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1.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1.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1.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1.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1.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3.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十四.涂料4%
十五.电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