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三免三减半政策有
1.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二、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按照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应纳税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六、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蛇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那是年度结转抵免。
对于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②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髙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②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③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
比例。
④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