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误解:
公众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往往误读为"起征点"。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两者都是税收上的一种优惠政策。所谓优惠政策,即对于某些单位或者个人的一种奖励措施。既然是优惠,那自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能享有的,就如对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收一样。而公众所提及的"起征点"是平等的,是所有公民都能够享有的。显然和优惠政策没有任何关系。
严格意义上说,个人薪酬中扣除的费用,是对个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精力等的一种补偿。是你在劳动过程中放弃的其他一切所具有的价值。就和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前需扣除成本一个道理。两个都是"费用扣除标准"的一种形式。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
(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k-40k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k-60k元之间的,包括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k-85k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k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