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原则:
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基本原则,是指对于相关法律制度的运行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是可以作为其基础或本源的具有综合性和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基本原则,实际上也是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是确立国际税法具体规范的前提和依据。国际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消除和避免重复征税、防止和规制税收规避以及实现国际税收合作。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项:
1.国家税收主权独立原则
国家税收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主权独立,意味着国家在征税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对本国的税收立法和税收征管具有独立的管辖权。具体到税收管辖权冲突解决这一问题上,即指一国通过制定法律,确定本国税收主权的范围,有权对属于该范围内的征税对象进行征税。税收主权独立同时意味着其排他性,即国家独立自主地行使征税权力,不受任何外来意志的控制和干涉。对国家税收主权的限制,只能是一种在国家间相互自愿、平等地进行协调的基础上的自我限制。税收主权独立原则,是由国际税法对国内税法的必然的依赖性决定的。一国的国际税收政策是其国内税收政策的延续和伸展,国际税收政策往往是各国税法和税收政策相协调的产物;税法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宜,一国制定什么样的税法取决于该国的国内国际税收政策。国家税收主权独立原则是维护国家权益、平等互利地发展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前提和制度基础。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各国国内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税法领域中的公平原则不完全等同于此,它既有对国内税法中税收公平原则的继承,也有由国际税法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因素。国家税法上的税收公平原则分为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公平原则和涉外税收征纳关系中的公平原则两部分:
(1)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公平原则,是各国在处理与他国之间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上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实质就是公平互利。各个主权国家在其税收主权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平等地参与税收利益分配问题的协调过程,最终达到既照顾各方利益又相对公平的解决结果。在国家之间税收分配问题上,虽然也有效率价值的体现,但它远没有公平价值重要。国际税法应该奉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
(2)涉外税收征纳关系的公平原则,包括税收的纵向公平与横向公平。国际税法中的征纳公平原则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体现在本国纳税人与外国纳税人税收待遇的问题上,这也是国内税法公平原则的延伸。之所以单独加以说明,是因为现代国家在本国与外国纳税人税收待遇上往往并不公平。这是加速其经济发展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但是,涉外税收优惠并不是万能的,其所创造的一国涉外税收环境作用的发挥也是有条件的。对税收优惠的作用,不能孤立、片面地理解,而应从全局出发,作适当的分析和估量。
3.税收中性原则
国际税收中性原则,是指国际税收体制不应对跨国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产生影响。一个中性的国际税收体制应既不鼓励也不阻碍纳税人在国内进行投资还是向国外进行投资,是在国内工作还是到国外工作,或者是消费外国产品还是消费本国产品。在国际税法领域内,税收中性原则仍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一个好的国际税法就不应对资本、劳动和货物等在国际间的流动产生影响,从而有助于实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合理利用。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可以从来源国和居住国两个角度进行衡量。从来源国的角度看,就是资本输入中性;而从居住国的角度看,就是资本输出中性。资本输出中性要求税法既不鼓励也不阻碍资本的输出,使得在国内的投资者和在海外的投资者的相同税前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资本输入中性要求位于同一国家内的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在相同税前所得情况下适用相同的税率。资本输出中性与资本输入中性在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对立或矛盾,在理论上本身已如此,而且难以统一。
跨国电子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人类文明正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性、无纸性、瞬时国际性等特征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贸易观念,通过固定场所进行营业和销售的常规经营形式被打破,经营者可以不设立常设-机构而通过网络从事经营。这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而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中税收管辖权上。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加剧
(一)电子商务下国际税收管辖权的矛盾。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的基本范畴,当存在国际双重或多重征税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的数字化、虚拟化、隐匿化和支付方式的电子化,使交易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地难以判断,以至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失效。
首先,网络贸易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外国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加之Internet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可以远在千里之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各国对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困难。
其次,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目前各国判断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为准。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以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一些原来让人难以想象的情况将会成为可能,如一个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任何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形同虚设。而且,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公司更容易根据需要选择交易的发生地。这将造成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进行。实际上,一系列国家避税地已采取措施促使自身成为建立网络服务的理想基地,甚至还开展了推销自身电子商务硬件设施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