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论坛的分析:
如上所述,OECD报告建立的国际税收恶性论坛是OECD在遏制国际税收恶性竞争中的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尝试。而同时我们注意到,2002年,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共同发起筹建国际税收对话论坛(International Tax Dialogue)。国际社会对于建立一个能够反映各方面呼声,协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利益矛盾的协商对话机制已经由理论探讨走向了实践努力。然而,当今世界充满矛盾,南北利益的巨大差异,使得有效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的构建必将十分漫长和困难。
在现实条件下,并不存在着某种超越各国国家主权的力量,可以直接让各国的税制趋同一致,而协调各国的税收管辖权,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就必须依赖各国税务当局基于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之上的国际协调。如莱斯穆森提出:国际税收合作应是两国间税制的全方面合作,包括税收信息交换、税收管辖权和税率的选择以及是否采取资本流动的限制等。国际税收合作的前提是:每一个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的国家的合作均衡产出必须比非合作状态下的均衡产出要好。在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必须做出的让步之间如何把握均衡点,还有待各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国际税收对话论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合作、交流与协调的场所。建立对话机制意味着国际税收竞争已经从单边低层次的“优惠大战”提升到多边的在高层次上制定“游戏规则”的交锋。在这场交锋和合作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的多边对话,加强与各国的国际税务合作。我国应该坚持平等协商,利益分享的原则,在各种财税政策的讨论中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意愿,积极推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政策规范的形成。同时,我国也应该推进我国税法的透明度改革,积极配合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以期能在税收对话论坛中取得应有的地位。
综上所述,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在国际税收竞争中,既要立足我国国情,合理构建新型的税收优惠制度,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又要在国际税收合作中主动参与,表达发展中国家的合理立场和要求,以期能从内外两方面加强我国的税收协调能力,增强我国的国际经济竞争力,谋求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更快发展。
国际税收竞争的分类与适度竞争的作用:
1.税收竞争的定义与分类
欧盟对税收竞争有两种理解:一是旨在吸引证券投资,尤其是个人有息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对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课征较低或不征预提税,以及不向目的国税务当局提供此类支付的信息;二是旨在吸引直接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一国通过较优惠的税收措施给外国投资者,使其投资于该国而非其他国家。
对于税收竞争是否有害,理论界有不同的见解。但总的说来,基本上可以分为适度的税收竞争和恶性的税收竞争(即有害的税收竞争)。适度的税收竞争能使世界资源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得到有效配置,能够保护公民免受政治家和官僚的掠夺。而恶性的税收竞争则会损害国家的税收主权,导致竞争国税收优惠收益的禀赋下降,削弱国家的财政收入,使公民得不到足够的公共品的供给,梗塞资源再优化的可能。
2.适度的税收竞争的作用
(1)适度的税收竞争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税收竞争的直接表现和结果是税率的降低及税负的减轻。低税收能吸引资本流入,从而有利于就业率的提高;由于税负降低,使得政府的收入受到限制;促使政府提高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因而参与税收竞争,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国家,有利于形成具有吸引力的经营环境,最终促进一国经济的增长。税收竞争必然成为一国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政策工具。据世界银行对两类国家近20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在那些选择向企业征收较少税收的国家,经济增长更快;而选择以高税负来筹集资金和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国家,其经济增长就要慢一些。可以说,国家之间合理的税收竞争已成为一国有效分配资源的可选择的重要手段之一,低税收常常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伴随。